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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柳州路政大队联合柳州北环路政支队查处一起高速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05-10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2016年5月5日,柳州北环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洛埠收费站出口引道巡查时,发现一起未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许可,擅自在收费站引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违法行为。7日,柳州路政大队接到上级指示后,迅速联合北环路政支队现场予以制止,切实维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 经调查了解,当事人为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南庆村龙屯袁某,因其在收费站引导一侧(即收费站出口左侧距离收费站200米处)自有土地,包括公路用地在内拟建设一大型商用车停车场,为方便车辆进出擅自填埋水沟和扩建原有机耕道,改变原有机耕道使用性质,对高速公路引道行车安全构成危险。柳州路政大队经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科指派,于5月7日上午,参与和协助柳州北环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支队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并进入了涉事村屯,与该村屯项目领导小组进行了洽谈,讲解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并要求对方立即对填埋的水沟进行开挖,恢复原来现状,同时将设置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集装箱进行移除。经路政人员的耐心讲解和劝导,该项目领导小组认识到了违法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对高速公路的危害性。小组负责人袁某表示大力支持和理解,并积极配合高管部门的工作,做到:1、立即安排施工人员开挖已经填埋的公路水沟,恢复原状;2、将在建筑控制区内设置的集装箱进行移除;3、根据《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流程,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出增设平面交叉道口事项的许可申请。 5月7日,在路政执法人员的的监督下,该村屯领导小组已安排了人员将填埋的排水沟恢复了原状。 柳州北环路政支队属BOT路政派驻机构,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除了加强日常的业务交流和培训外,在路政行政许可方面,尤其是行政处罚管理工作上加强了联系和业务指导,并通过执法行动的联合开展,着实增强了柳州北环路政支队派出机构的执法工作成效,有效的维护了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柳州路政大队 覃 勇 凌昭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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