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桂林大队快速反应,及时组织各方召开违法挖掘公路处置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6-10-09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2016年10月8日下午,桂林路政大队辖区路段发生一起擅自挖掘公路案件,由于案件造成的损失巨大、案情复杂、牵扯关系较多,9日,在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的统一部署及处路政科的全力支持下,桂林大队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举行案件处置协调会。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科副科长李和平、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经理侯敬东、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路产部经理罗卫权、桂林绕城高速公路僚田至灵川段路面改造指挥部副指挥长沈平、广西路建公司总工韦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伊始,桂林大队李柏生大队长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违法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桂林市政路桥项目部,该项目部于10月8日14时开始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桂林绕城段)K1102+850处违法施工,经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共同勘验现场,案件已造成巨大的路产损失,该施工点并未办理相关手续。李和平副科长表示:1.该案件性质恶劣、令人震惊!2.广西高管局、柳州高管处领导高度重视该案件的发展,我单位将从严处理这个重大案件;3.希望施工方积极接受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避免事态继续恶化。4.该事件圆满处理后,欢迎项目部提交相应材料,按照合法程序申请涉路施工行政许可。 其他单位(部门)的领导也一一表达了观点,他们一致要求施工方正视已经造成的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妥善处理这一恶性事件。中铁二十五局桂林市政路桥项目部黄姓经理当场表态:1.施工方已深刻认识到这一事件的严重性、愿意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2.马上停止违法行为、撤离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及设备;3.精心编制施工方案,提交相关单位审核后,及时恢复高速公路原状。 会后,桂林路政执法大队对违法单位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罗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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