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南丹路政大队与运营公司、高速交警一起开展超限超载新政策现场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11-30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 2016 130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1月30日零时起,我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将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 2016 109号),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统一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认定。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自2016年11月30日零时起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2016年11月30日零时,南丹路政大队路政员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与运营公司、高速交警一起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和实车演练,活动气氛达到高潮,现场司机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新的政策和法规。并表示将一起期待新的运输环境带来合理的运价提升,共同通过合法的途径营造富裕的生活。 (南丹大队 黄雅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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