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融安大队联合交警、运营公司联合现场办公严把岁末年初安全关
发布时间:2017-12-20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2017年12月20日0时,陕EB6499大货车在S31三柳高速公路三江往柳州方向25KM+100m施工改道活动护处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无人员受伤,有路产损坏。经办案人员现场勘察发现,事发施工现场,标志标牌及反光锥筒齐全,安全措施良好。事出必有因,联想到近期三柳高速公路凤山路段也发生了类似的交通事故,当日上午10时融安路政大队联合三江县交警大队、融安分公司到事故现场现场办公对上述施工改道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研判。此次联合排查,该处施工点审批手续齐全,施工提示牌及锥筒摆放齐全规范,安全员在位。经过现场分析和研判后,联合检查组向施工单位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施工点安全保护的措施, 1、施工单位应该遵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同时,在施工上游过渡区增加设文字性改道标志和前方强制减速标志牌;2、25KM+100m处该道口锥筒摆放向应急车道扩宽;3、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改道口处前方150米处增加平缓强制减速带;4、设置人形交警标识或车形警车标识。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求施工单位在今后的涉路施工中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举措,扎实做好施工路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对施工单位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施工,强化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行动上,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号上;二是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范,规范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施工作业区,按要求穿戴反光标志服,加强联动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三是做好应急预案,如发生交通事故,施工方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路政、交警做好现场事故取证及车辆疏导、分流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最后,施工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施工人员的学习培训,全力配合交警、路政部门做好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融安大队 覃勇、杨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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