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平南大队践行“阳光路政”,及时制止违建
发布时间:2018-08-09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2018年8月7日,平南路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路过程中,在平南东收费站连接线距离收费站200米处,发现有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施工,路政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展开调查处理。
经过现场勘察,该在建违章建筑为钢结构,高3米、长20米、宽3米。路政执法人员立即告知当事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在没有确定该建筑是否为保护公路的需要前,该工程暂不能施工。
随即,路政人员对其进行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从存在的安全隐患、公路拓宽影响等方面耐心的做工作。
在听完路政人员的解释后,当事人表示,此前一直认为临时建筑可以再任何地方进行搭建,看来随意搭建还要考虑这么多问题。最后当事人愿意把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拆除,将其移至建筑控制区外施工。并保证以后再有此类情况,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定后,再进行施工。
8月8日,平南路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已将该违章建筑自行拆除,正在建筑控制区外施工。看见执法人员到来,当事人连连表示感谢,感谢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他的违法行为,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平南路政执法大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加大对辖区公路沿线群众进行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有力维护了路产路权,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
(平南大队 林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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