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积极履职参与政府主导联合开展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12-18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南宁市辖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百吨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深入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31 号)、《关于印发南宁市联合开展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南治超办〔2018〕20 号)工作部署,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各相关大队,在南宁市治超办统筹安排下,联合桂西公路管理局、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交投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北投集团沿海高速公路分公司、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在南宁市辖区高速公路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文件要求,联合行动于2018年12月16日上午9时准时开始,通过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数据分析,主要以设点在G75线兰海高速伊岭岩收费站、那马收费站,G80线广昆高速坛洛收费站为主,其他收费站为辅的方式开展联合行动。本次行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实行三班倒轮换执勤,各联合执法部门每班次派出2名执法人员参加,行动将持续开展1个月至2019年1月16日。
联合专项治超整治行动主要采取的工作措施有以下四点,一是各参加部门按方案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开展路面整治行动;二是联合到厂矿企业、运输企业、高速公路重点收费站点等源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争取企业、司机对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不断减少违法超限运输的超限率,提高违法超限运输案件的结案率;三是各单位组织社会有关媒体对治超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报道活动,并积极主动向社会各类媒体投稿宣传;四是各高速高路运营公司在整治期间,在各收费站和高速公路上的可视情报板滚动播放相关治超宣传标语。
通过强化路面集中治理,有效遏制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势头,有力地震慑了超限超载运输不法车主,打消了部分超限运输车辆企图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确保2018年底前消除“百吨王”恶性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 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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