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富川大队践行保护路产职责,破获损坏路产逃逸案
发布时间:2019-10-17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2019年10月11日09时35分,富川大队当班人员日常巡查至S13麦贺高速富钟段钟山往富川方向K2+50时,发现右侧波形防撞栏板被严重损坏,经现场勘验,大批路产遭损坏:形防撞栏板15节、波形防撞栏板立柱4根、波形防护栏防阻块13个、轮廓标(附着式)2个(共计四项),合计人民币17400元。由于路损严重,值班人员立即电话通知运营公司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车辆遗留残害及路损处油漆颜色建议查看各收费站监控,通过对比排查,最终确定一辆豫C牌大货车。通过一番努力,获取车辆及当事人信息后,经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承认逃逸事实。
当事人于2019年10月17日前来富川大队办公室处理,缴清路产赔偿17000元。此次追逃行动,富川大队依法履行路政职责,有效保护了高速公路路产设施。
富川路政执法大队提示司机朋友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富川大队:唐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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