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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南宁分中心:兴宁路政大队加强路域排查 联合整治路域违章行为

发布时间:2020-04-13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为更好地开展迎“国检”准备工作,切实履行路政管理工作职责,近期,兴宁路政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对辖区路段持续开展路域排查整治工作。


4月10日,兴宁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G7201南宁绕城高速公路安吉往五塘方向81Km+500m处右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有施工人员在该处施工,修建地面构筑物。发现这一违章行为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现场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进行现场勘验。经现场勘查,该地面构筑物为钢柱式铁皮结构,距高速公路用地最近距离为3米。违反了《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的规定。经现场了解,该地面构筑物于4月7日开始搭建,计划用于物品仓储,目前该地面构筑物已完成整体搭建的四分之一。因该构筑物业主不在现场,执法人员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了路政管理法制宣传,并制作了《责令通知书》送达现场施工人员责令停工,同时将现场施工人员劝离。


4月13日,经多方沟通与该构筑物业主陈国成取得联系。兴宁路政大队联合环城分公司路勤队到现场就地面构筑物违章修建一事进行联合处置。对该构筑物业主陈国成明确指出擅自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地面构筑的危害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业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恢复该处建筑控制区原状。通过联合处置,该项目业主陈国成同意限期内自行拆除构筑物,并表示积极配合路政部门及运营公司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高速公路的合法权益,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下一步,兴宁路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对该违章构筑物进行跟踪落实,持续加大辖区路段的路域监管力度,及时查处损坏路产、侵占路权的行为,保障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为迎“国检”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樊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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