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分中心:兴宁路政大队积极监督指导辖区运营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4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根据上级印发《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指导意见》,兴宁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一、监督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大队收到文件通知后,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辖区运营公司部门负责人,并转发文件通知,指导运营企业按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和信息显示设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广场,围绕我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特点,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为重点行为;以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拥堵、施工路段为重点风险道路环境,在高速公路主线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报温馨提示和警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路面、收费站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及设施建设。
二、核查运营企业落实宣传工作情况
4月24日,大队按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对辖区运营公司落实宣传工作,开展核查。通过指导与复核的形式检查企业落实服务区、收费站悬挂横幅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及在高速公路主线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行车温馨提示和警示的宣传工作情况,避免使用空话、套话和误导性语句。
下一步,兴宁大队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运营公司充分发挥“一路多方”的有效合力,切实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和信息发布环节,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设施布设密度和宣传次数,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确保各项宣传措施及活动落实到位并收到实效。(杨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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