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南宁分中心邕宁路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服务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05-17作者:黄焕略来源:点击:打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服务区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2021年5月14日,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南宁分中心邕宁路政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到辖区高岭、邕宁服务区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一是检查服务区公共场所现场是否落实疫情防控“三必须”(即:必须扫码;必须戴口罩;必须测体温);二是检查公共场所商超综合楼入口保安人员是否存在脱岗现象,服务区内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口罩;三是检查服务区公共场所商超综合楼入口处是否配备有有偿销售或无偿供应的口罩;四是检查服务区是否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疫情防控工作氛围。通过检查,服务区基本能够按要求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对按摩椅未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设置问题已现场进行整改。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一督促进入服务区综合楼的司乘人员要佩戴口罩、扫健康码和配合测量体温,并帮助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填报个人信息和代查健康码。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再次督促服务区务必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一是服务区要建立完善员工体温监测台账,公共场所扎实做好通风、消毒及清理污染物等工作;二是要加强服务区场区保洁和秩序管理,要配备充足的保安保洁人员加强室内公共场所进出口管理、室内外公共卫生和防疫距离管理,规范设置隔离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定期进行场区消毒;要优化场区交通组织,避免或缓解服务区出现的拥堵现象;三是要加强服务区综合楼管理和服务质量,在服务区增加入场提醒,增加张贴健康二维码图片数量,综合楼应分别设置出入口,进入综合楼的通道和便利店、餐厅收银台前应设置“1米线”的间隔距离,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四是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应引导至临时隔离区或观察室,并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下一步,邕宁路政大队将继续加强服务区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督促服务区按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努力为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广西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南宁分中心邕宁路政执法大队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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