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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四大队:“说理式”执法 劝拆非公路标志标牌

发布时间:2022-07-11作者:阳振华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四大队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第四大队通过“说理式”执法,成功拆除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2起,有效地维护了高速公路路产路权。
   7月8日,该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行政检查时,发现在G59呼北高速资兴段八角寨收费站连接线不知什么时候多了2组广告宣传标牌。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广告牌上的联系方式分别联系到擅自设置广告标牌的2个当事人,从当事人口中了解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标牌均是为了更好的宣传自家产业,吸引更多的司乘人员前往。随后,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详细讲解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牌的行为不但影响行车视线和路域环境,且广告牌被刮倒将严重危及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解释,当事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危害后果,随即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将广告牌拆除。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把执法责任扛在肩上,持续加强路域巡查和普法宣传力度,运用“说理式”执法,坚持“法理相融、刚柔并济”,“人性化”处理侵害高速公路路产路权案件,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方式,赢得广大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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