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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路政执法大队连续查处四起皮卡车逃费通行费案件

发布时间:2018-09-03来源:贵州省交通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近日,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石阡路政执法大队连续查处4起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案件。

8月31日21时许,石阡路政执法大队接安江高速佛顶山东收费站电话报警称,一辆本地皮卡车在出站缴费时,系统显示该车辆数据异常,路政员随即出警。

路政员到达现场后通过调取该车的通行数据,发现该车分别在2018年2月20日(正月初五)、2018年4月5日(清明节)使用节假日免费通道从安江高速余庆收费站行驶至余庆东收费站。由于该车属于载货车辆,不能享受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所以该司机构成了偷逃通行费的违法行为。截止8月30日,石阡路政执法大队辖区共出现了4起此类案件,皆为皮卡车在节假日免费通行期间使用免费通道行驶高速公路。

通过对四位车辆当事人进行询问,路政员了解到驾驶员对于节假日免费通行的优惠政策不够清楚,所以在节假日期间才使用免费通道行驶高速公路。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七座(含七座)以下小型客车节假日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相关政策,四辆皮卡车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免费通道行驶高速公路构成了偷逃通行费的违法行为,需要对偷逃的通行费进行补交,且处以补交通行费1至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介于四位车辆当事人在案件处理期间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石阡路政执法大队对四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详细宣传了节假日免费通行相关政策。

石阡路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皮卡车属于载货车辆,不能在免费通行期间享受载客车辆的相关优惠政策,此外,在把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时,要对其进行提醒,以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在下一步工作中,大队将加大宣传节假日期间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优惠政策及高速公路法律法规。

逃费车辆

驾驶员补缴通行费

路政员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

铜仁高管处 石阡路政执法大队 徐弘毅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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