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高速路政支队八大队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协调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1来源:江西路政网点击:打印
会上,各单位认真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自涉及的非广告标志和电线、电缆线等违法涉路实施进行核对,列出整改时间表和整改期限。并一致表态,将主动做好相关手续上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违法涉路设施将拆除。
目前,石城县政府已明确对所列非广告标志给予自行拆除的要求,该大队届时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积极推动作用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钟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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