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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路权保护路产

发布时间:2017-12-14来源:青海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2017年3月25日19时00分,当事人魏XX驾驶青E11632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从贵德驶向湟中方向,当行驶至湟贵一级公路K27+600米(上新庄镇新桥)处时,车辆撞上中央分隔带端头后逆向驶入对向车道,并撞上路左侧大桥护栏后落至桥下,造成当事人受伤、公路路产损坏的交通事故。我大队人员接到交警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验。为确保有效追回路产,大队人员多次走访交警队,了解当事人及事故的相关情况。

由于路产损失严重,赔偿数额高昂,交警队人员又将扣留车辆放行,当事人未到我大队进行路产赔偿。大队人员一直联系当事人进行路产赔偿,并多次到当事人家走访均未果。直至2017年12月12日,大队人员巡逻至湟贵一级公路时发现该事故车辆,对其进行跟踪,拍照取证,确认该车辆为事故车辆,并得知该车辆要于贵德装货后返回,大队人员立即返回上新庄收费站联系收费站监控室人员准备设卡拦截。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寒风中的等待,大队人员终于在19时05分发现该车辆,并将其成功拦截。大队人员将事故车辆扣留至大队院内,并向当事人送达《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告知其尽快到大队办理路产赔偿事宜。最终,当事人于2017年12月13日到达大队办理了案件赔偿,我大队人员成功追回路产捌万叁仟肆佰叁拾捌元整。

今后,大队人员将继续做好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对有路产损坏的事故及时进行现场勘验、调查、收集证据等项工作,确保对公路路产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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