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开《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贯会
发布时间:2017-06-07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6月6日,湖北省厅召开《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贯会,在全系统全行业掀起《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何光中厅长作重要讲话,王本举副厅长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厅副巡视员刘立生主持会议。
省公路局、运管物流局、高管局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发言。
何光中指出,《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湖北省交通运输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交通法治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他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条例》的精神上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学习,领会《条例》的要求,把思想统一到《条例》的精神上来。要制定宣传计划,把学习《条例》作为近期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特别是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掌握《条例》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不断强化依法治路意识,持续提高对公路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广泛宣传,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特别是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带头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全省统一的电视电话会和层层召开的宣传贯彻动员部署会,推动宣传贯彻《条例》掀起高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力量和官方网站、宣传橱窗等,开辟专栏安排《条例》讲座、领导专访,发表讲话文章、交流宣传贯彻的经验,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和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三是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做好《条例》实施的基础工作。在具体的路政执法实践中,需要依据《条例》的规定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办法,使《条例》真正为交通运输管理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要加强监督问责,确保《条例》全面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贯工作和执行实效,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交通运输建设发展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省厅及厅直单位带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宣贯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布置,统一行动,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落实措施到位,监督执纪严格,切实把《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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