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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运管部门严格落实源头治超责任

发布时间:2017-06-23来源: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近日,甘肃省运管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等6厅局《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就进一步强化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省运管局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要严格车辆准入管理。严把营运车辆准入技术关,禁止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明确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二要落实源头治超责任。督促货运企业履行治超主体责任,建立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超标准配载、装载,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配载、装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对非法河道采砂、砂石矿厂超限超载运输的监管;突出加强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三要强化联合执法惩戒。联合公安、路政等相关部门,增强路面联合执法和源头监管联动,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全链式”打击超限超载行为,并将严重失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抄告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当事人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四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治超政策、标准解读,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保障货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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