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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坚持“四个结合”综合治超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5-08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金华地处浙中,是全省重要的陆路交通枢纽,同时也是水泥、钢材等大宗货物运输大市,治超任务艰巨,大货车超限超载屡禁不止,严重影响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来,全市共查处违法超限车辆1.38万辆次,卸货42.7万吨,超限货物卸载率达到100%,罚款2734万元,驾驶证扣分2.8万分。整治货物脱落扬撒车1万余辆次,整治非法改装车辆355辆次。高速交警对超限超载货车实行“违法闯禁”抓拍,共处罚9203辆次,扣分2.7万分,罚款184万。综合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省治超办通报,2019年3月份金华市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为2.77%,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3.08个百分点,已连续7个月全省最低。在2019年3月28日全省治超工作推进会上,金华市治超工作获得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是政府牵头,综合治超制度化。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金华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治超办从公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13人实行常态化办公,并组建12人的联合治超机动大队,负责开展监督检查,执行应急任务。市县两级定期召开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分解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并由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签订超限长效管理工作责任状。市治超办会同市督考办制定了《金华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可量化、可区分、可奖惩”的要求,对治超工作进行细化考核,督促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九场硬仗”之一的生态环境保卫战,部署开展“治堵治超行动”,相关单位签订军令状。

  二是坚持专项集中整治和常态化联合执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市治超办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每年开展为期1个月的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其余每月不定期开展不少于5天的集中整治,并联合周边地市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出台《金华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公安派驻制度,在没有固定治超站的普通公路上实施联合流动检测,每班次不得少于1名交警+2名协警+2名路政执法人员+2名运政执法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市一级会商每月不少于1次,县一级会商每月不少于2次。市治超办实行治超工作通报制度,分为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通过手机短信、钉钉、微信、QQ等形式将治超情况发送给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有力推动了联合治超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三是坚持路面执法和源头管控相结合。与全市119家重点企业签订货运源头管理责任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研究制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办法,与辖区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签订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责任书》,加强源头治理。采取突击、不定时巡查,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巡查和暗访,把好企业入厂、开票、装载、出厂四个关口,做到一车一票一记,鼓励企业自行出台对驾驶员的奖罚措施。实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三合一”处理模式:对超限超载、货物脱落扬撒及非法改装行为分别进行处理整改。货运企业非法改装车辆整改率95%,社会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整改率70%。

  四是坚持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在全市重特大桥梁、重点路段、重要节点建成治超非现场设备31套107个车道,覆盖每个县(市、区)主要干线公路。去年底金华市全面启动治超非现场处罚,已处罚超限超载车辆800辆次。

  五是坚持地方道路治超和高速公路治超相结合。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联合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同步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并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限制质量禁令标志,实施“闯禁抓拍”。金华市高速公路实行“违法失信清单”管理,对记载存在3次及以上在金华市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运输且拒不接受处理或存在恶意冲卡、暴力抗法、非法获得及违规使用超限通行证等违法行为但尚未处理的货运车辆纳入“违法失信清单”,驶入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时将不予抬杆放行。目前已经采集非现场违法数据495起,其中11辆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及以上,第一批黑名单9辆车已完成公告,对2辆车(10辆次)罚款58550元。随着治超工作全域化推进,治超监控网络日益完善,震慑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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