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隆安大队桥涵通道标语全覆盖,“精准”宣传群众来“点赞”
发布时间:2016-09-01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为提高村民安全意识和法律水平,有效防范高速公路安全隐患,8月29日至31日,隆安路政执法大队深入辖区路段全部桥涵,在显著位置喷涂以禁止堆放杂物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G80广昆高速南百段公路沿线村庄密集,少数村民图一时之便,经常把庄稼秸秆、干木柴等易燃杂物堆放在高速公路桥梁、涵洞等通道里,极易引发火灾,对公路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隆安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的放矢地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促使村民意识到在公路桥涵通道堆放物品不仅危及公路安全,更是违法行为,从而提高保护高速公路安全、完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本次喷涂标语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一是要求在行人能够通过的桥涵,都必须在通道墙壁或桥墩等显著位置喷涂标语;二是从实际出发,在情况复杂桥涵增加标语内容,最大限度提高宣传效果。
经过3天努力,隆安大队辖区路段全部桥涵喷涂完毕。过往群众不时驻足阅读标语内容,纷纷表示“点赞”。
(隆安大队 王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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