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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贵港二大队开展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通行等相关法律宣传

发布时间:2016-09-26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6〕109号)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要求。9月22日,贵港路政二大队的执法人员到辖区桂平服务区开展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通行及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法律宣传。 在宣传中,执法人员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 589)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了解读;以及根据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涉及车辆装载图示,对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装载进行了重点讲解。 此次宣传,旨在让货运车主更快更全面的认识到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的新标准及自今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的新规定;自觉杜绝超限超载行为,自觉将“双排车”改为合法合规的车辆后再上路行驶运营。(文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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