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隆林路政大队联合多部门开展高速公路“双排车”禁止通行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9-24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总局和质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自9月2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双排车”的商品车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规定要求。隆林路政大队结合大队辖区高速公路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法规宣传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召开大会动员会议,学习贯彻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文件精神;二是联合隆林县交警、运管及百隆运营公司等部门在辖区高速公路开展路面检查活动,仅21日大队共出动配合执法人人员9人次,劝返双排车(空车无货)3辆;三是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沿线LED显示牌、服务区等宣传媒介,悬挂宣传横幅4条、LED电子显示标语17块,撰写宣传稿件1篇。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将国家新政策、新规定告知广大过往司乘人员和货运企业,尤其是对“双排车”商品车运输人员和企业进行执法监督及教育劝返。为下一步开展打击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高速公路出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高速公路安全通畅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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