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灵山大队落实治超新规,对“双排车”说“不”
发布时间:2016-09-23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6〕10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桂交运管函〔2016〕395号)等文件要求,9月21日起,灵山大队重拳出击,认真落实治超新标准,严查“双排车”。 大队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经与运营公司协商,在辖区陆屋镇收费站悬挂宣传横幅一条,并利用路上可变情报板滚动播发“2016年9月21日起禁止“双排车”通行高速公路”的宣传信息。色彩鲜明、内容简练,让过往司乘人员易读阅易牢记,并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大队还联合运营公司,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入口处进行重点布控,一经发现“双排车”,坚决劝返,禁止其进入高速公路。在此也呼吁广大司机朋友,守法运输,一起对“双排车”说“不”!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高速行车环境。 (灵山大队:张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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