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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宜柳大队联合高速交警、运营公司强制拆除违法设置广告牌。

发布时间:2017-01-07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宜柳大队联合高速交警、运营公司强制拆除违法设置广告牌。 6日上午,宜柳路政执法大队联合高支十一大队和河池运营公司宜州分公司对G78线汕昆高速公路(宜柳段)柳州往宜州方向K1013+940处一块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进行强制拆除,并邀请宜州市电视台法制栏目记者进行现场拍摄。 该非公路标志牌设于公路护栏边,采用钢制管柱架高设置,面板为铝制外贴反光材料,颜色和制式式样与公路标志牌一致,但内容为旅游地宣传广告。该广告牌设置未经高速公路公路管理机构审批许可,擅自占用公路用地,违反了《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为找到违法设置该广告牌的业主单位,管理部门多次到当地有关部门和公司调查了解,后经公告期满仍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承认其设置。 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宜柳路政执法大队联合高支十一大队和河池运营公司宜州分公司等单位,组织排障和养护人员采用氧焊切割、吊车吊拆的方式依法对该广告牌进行了强制拆除,并通过电视台的播报有效地对外宣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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