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开展“保安全、保两节”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03-23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2017年3月22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6]1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三月三、清明节”传统节日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百色高速管理处在百色东收费站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本次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执行统一认定的新标准,依法对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处罚时,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货总重是否超限。
专项行动期间,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勤联动,明确分工同时互相协作,以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计重监测为依据,经检验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交警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公路超限监测站或经指定百色市政府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场所,路政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当事人自行采取卸载等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并监督其过程;交警部门依据路政部门提供的称重单,依法进行罚款、积分;属于载运不可阶梯物品,在接受调查处理完毕后,需要继续行驶高速公路的,应当依法申请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本次行动按照“标准引领、循序渐进、疏堵结合、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高速公路路政和交警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了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高速公路桥梁安全和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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