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岑溪大队积极开展超限运输车辆监管工作履行路政职责
发布时间:2019-10-23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岑溪大队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学习、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并对下发的文件落地、指示上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会议纪要【2019】28号》(以下简称高管局28号文件)会议文件精神,大队组织在岗人员开展了学习讨论,并结合实际从工作中出发去想和做。特别是对文件指出的超限运输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应该开展的工作,以及思考超限运输车辆监管工作的开展对我区交通运输业的重要意义。
在对《高管局28号》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后,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岑溪大队于2019年10月23日结合会议文件精神对即将通行境内高速公路的已办证通行证车辆陕AR8837-陕A2917超进行“事中”核查登记工作。根据《高管局28号》文件中的“事中”环节要求,此次核查的主要内容是超限运输车辆信息、车辆轮廓尺寸、车货总重等。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岑溪大队路政执法人员首先查看司机所提供《超限运输通行证》是否与网上登记的一致;随后队员与货物承运人一起通过外观测量、移动地磅测量等一系列核对后得知,本次超限运输由陕西巨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承运,车牌号为陕AR8837-陕A2917超,运输的货物为变压器(不可解件一件物品),申请行驶开始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申请行驶结束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通行证编号为NO.0142279,车辆类型为陕汽,该车共有18轴,轮数共130个,车货总长34m,车货总宽3.75m,车货总高4.55m,车货总重为275T,驶入站是岑溪收费站,以上数据经比对均未超出该车所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审批数值。经核查无异常后,陕AR8837-陕A2917超车辆在指定的车辆护送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内规定的行驶路线进行运输。 在本次“事中”监管环节中,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岑溪大队高度重视,秉着学习提高的态度,按照《高管局28号》文件要求仔细对车辆信息、车辆轮廓尺寸、车货总重等进行核查登记,履行路政职责,确保超限运输通行安全以及公路桥梁安全,相信在所有高管人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系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完善,从而能更好地营造安全、良好的营商环境。 (岑溪大队 彭斌)[版权声明]交通人在线致力于为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拓宽网络宣传渠道,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力。本站转载文章已注明来源,未注明来源的文章为网友投稿。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他网站不得私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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