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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分中心:全州大队制止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品

发布时间:2020-11-21来源: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11月21日全州大队值班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巡查至石塘收费站连接线时,发现有村民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木头,值班人员立即将车停放在安全位置,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值班人员经过现场调查了解,木头属于石塘镇儒辉村村民的,为了更好的解决村民堆放木头问题,值班人员联合石塘镇政府应急办、运营公司、石塘镇儒辉村委工作人员对现场村民进行宣传教育,耐心的向村民宣传公路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并要求及时清理堆放木头,消除安全隐患。(全州大队:廖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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