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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王”货车频现高速 治超工作面临新问题

发布时间:2022-05-30作者:贺小龙来源: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近期,广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执法大队频频在高速公路查获“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货车。特别是4月25日第七支队第三大队在伶站服务区内查获“百吨王”货车两辆,同行的货车中还有两辆车货总重也超过了90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形同虚设令人震惊。笔者作为基层执法队员,在参与“百吨王”货车治理工作中,总结发现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现在面临新的问题。往年货车司机利用拖磅、跳磅、千斤顶等等方式偷逃通行费的方法,现在明目张胆用来闯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设备漏洞,通过走高速公路超限运输多拉快跑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这些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高速公路收费秩序,破坏运输行业规则。如不及时封堵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设备漏洞,势必造成货车超限运输的顽疾复发,对公路和桥梁造成巨大伤害,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百吨王”货车重现高速的原因分析

    (一)高速公路收费模式改革让“百吨王”货车更获利

    在高速公路以计重收费时期,货车一旦超限运输其通行费成倍数增加,超限率越高通行费越高。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收费部门为准确查明货车的总重量,每个收费站都配有稽查人员,他们主要工作是打击货车司机利用拖磅、跳磅、千斤顶等方式偷逃通行费行为,维护高速收费站的货车称重收费秩序。面对高额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和稽查人员时刻监督,那时候的“百吨王”货车等严重超限运输货车不敢随便上高速通行。

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省界收费站,高速公路取消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型收费。货车载货与否,通行费一致。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也取消了收费稽查队伍,现在高速公路称重检查入口车道普遍只有一名收费员当班。只要货车检测数据合格,系统就自动抬杆放行。即便是检测发现为超限货车,也只是由现场的收费员劝返。所以一些偏远的收费站货车司机甚至无视收费员的警告,反复驶入检测车道,企图跳磅成功进入高速公路。据最近查获的“百吨王”货车案件分析,“百吨王”货车等严重超限运输货车很可能是由拖磅、跳磅技能厉害的司机帮助驾驶通过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一旦“百吨王”货车等严重超限运输货车利用漏洞进入了高速公路,他们就几乎没有被发现的风险了。因为现在高速公路没有了省界站,也没有超限检测站,货车出高速收费站时也只是按车型收费,高速收费站目前也不会对所有货车进行复磅检测。所以现在的“百吨王”货车更获利的空间比计重收费时期更大。

    (二)收费站只报告不扣留,让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有机可趁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内容,高速公路收费站对高速公路入口或出口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只有报告给公路管理机构(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义务。特别是在收费站出口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没有特别规定收费站有协助执法部门暂时扣留货车义务,也没有要求执法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刻前往现场处理,这让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有机可趁。待执法部门根据报告信息去寻找处理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时,超限运输的货物已卸载,货车驾驶员信息也难以查清。即使事后能查明处罚几起,其震慑效果完全没有在收费站被扣留处罚来快。

    二、整治“百吨王”货车闯高速的措施建议

    (一)高速公路入口应尽快纳入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

    根据交通运输部现行文件要求,高速收费站只有收集超限超载运输货车数据报告到相关执法部门和现场劝返的职责。目前没有部门制定任何相关工作制度对高速入口检测进行管理职责,所以货车检测时故意使用拖磅、跳磅等手段或反复多次检测等扰乱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秩序的行为无相关管理办法。这样的管理漏洞,造成超限超载货车敢驶反复驶入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或在不同的高速入口一一检测。造成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系统收集超限运输车辆数据比实际车辆数据多很多。建议执法部门结合治超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尽快将高速公路纳入接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才能有效封堵高速公路入口检测设备漏洞,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发展势头。

    (二)加快对被劝返的超限运输货车的后续处理工作

    当货车驶入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时检测为超限被劝返时,说明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已经发生。执法部门应当根据高速公路入口收集的超限运输货车数据开展相关后续处理工作。执法部门应及时根据收费站报告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相关运输企业和货源地进行调查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被劝返的货车所有人发送警告或协助调查信息等办法,对有多次超限运输闯高速记录的货车,应及时收集好证据材料,及时查处一批,把他们利用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获利资金全部罚款充公,这些举措将有效震慑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三)赋予收费站更多协助超限治理职权

     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基础上,建议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赋予收费站更多协助超限治理职权。比如要求入口称重时,第一次检测为超限超载车辆的,对要求复磅的,必须提供车辆证件交予收费站存放。如再次检测为超限的,则必须车辆驶离收费站后再领取证件。对要求反复检测的,收费站有权将车辆证件交执法部门处理。对收费站出口发现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有条件情况下,必须待执法部门前往现场处理后在办理收费出站。通过让收费站深度参与协助超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治超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超载超载货车最终会选择避开高速公路行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也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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