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线报道 > 广西 > 正文

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罚!

发布时间:2022-06-30作者:黄焕略来源: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保护公路,人人有责,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高速公路的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保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是交通执法人员神圣的使命。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支队第二大队(以下简称“二大队”)成功查处一起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

   2022年6月25日凌晨1时许,二大队接到举报,在G7201南宁绕城高速公路沙井收费站外广场有人利用机械在路面上钻孔,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通行。接报后,二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据现场施工负责人解释,其在沙井收费站外广场路面钻孔施工是受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沙井收费站外广场的入邕公路检查站进行固化升级,已钻了 3个孔,孔的深度2至7米不等、直径约10公分,并占用收费站外广场搭建工棚1个。该项目的施工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占用、挖掘公路的,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
   当事人在高速公路路面上钻孔施工的行为涉嫌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影响交通安全。为此,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行为,恢复高速公路原状,配合交通执法部门的调查处理。
   当事人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并于2022年6月30日到二大队配合进一步的处理,执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教育。
   下一步,二大队将继续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支队 宣)

[版权声明]交通人在线致力于为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拓宽网络宣传渠道,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力。本站转载文章已注明来源,未注明来源的文章为网友投稿。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他网站不得私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将本文分享到:
更多有关 广西 的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3 交通人在线(WWW.JTRZX.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