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大队整治收费广场摆摊设点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5-05-07来源:河北高速网点击:打印
“您好!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不能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赶快收了吧……”5月1日,承赤高速七家收费站,承德支队隆化大队路政执法人员齐亚辉、焉有亮,正耐心劝导收费站外广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村民们。
当日8时许,隆化路政大队路政执法人员巡逻至七家收费站时,发现收费站外广场摆摊设点、车辆违停购物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安全。路政执法人员立即下车,向他们讲解广场上摆摊影响行车安全的危害,“按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从事摆摊设点的行为。”听了路政人员的耐心劝解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摊主就自觉撤离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广场。
10时20分,承赤高速七家收费站外广场恢复畅通。
暑期来临,个别摊主为了一己私利,把游泳衣、游泳圈等泳具摊点搬到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广场,向过往车辆的驾驶员、乘客出售,而一些过往车主贪图便宜和省事,随意在收费站外广场停车,这些行为严重妨碍了车辆通行。
据悉,这个大队从5月1日到8月底的暑期结束,将通过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悬挂宣传条幅;发放通告和宣传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提示教育,提高村民们的守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彻底治理辖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广场摆摊设点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给高速公路出行提供了良好的通行环境。
投稿人:齐亚辉投稿单位: 局路政总队-承德支队-隆化大队[版权声明]交通人在线致力于为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拓宽网络宣传渠道,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力。本站转载文章已注明来源,未注明来源的文章为网友投稿。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他网站不得私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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