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路政处罚置若罔闻,你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18-04-08来源:江西路政网点击: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有利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近日,吉安高速路政支队三大队依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成功执行到位。
据悉,某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穿越高速公路桥梁架设管线,吉安高速路政支队三大队依法向该单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当事单位拒不配合调查,甚至送达的法律文书一律不签收。大队顶住压力,敢于“亮剑”,确保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依法向该单位下达《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催告,该单位依旧置若罔闻,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面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多次上门普法,法定代表人甚至闭门不见。为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大队在总队、支队的指导支持下,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南昌市中级人法院于2017年9月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令人意想不到是,行政裁定书作出后,大队多次联系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耐心细致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该法定代表人依旧态度强硬,坚决表示拒绝履行义务。为此,大队依靠总队、支队的积极推动,将相关情况向法院执行局法官沟通汇报,建议对该单位的严重失信行为采取惩戒措施。该建议得到法院的大力支持,执行局法官随即通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要求当事单位限期配合路政部门履行相关义务,逾期将依法把当事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终于,当事单位迫于法律威慑,于近日主动联系大队缴纳了罚款并消除违法行为。
该案的执行到位,不仅实现了大队非诉类案件法院强制执行的“零突破”,而且形成了执行一例、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和警示效应。尤其是争取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执法氛围,更是彰显了高速路政部门的执法权威。大队将总结该案的宝贵经验,继续大力推动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依法治路水平。(欧阳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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