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线报道 > 江西 > 正文

“过河拆桥”要不得 标本兼治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9-04-12来源:江西路政网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基本案情

近期,赣州高速路政支队八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泉南高速公路某跨河大桥下游存在船舶采砂的情况,路政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现场勘查得知,该采砂船舶在大桥桥梁下游约400M处进行采砂作业,涉嫌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桥梁安全。路政执法人员找到采砂人员,积极向其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面临的法律风险,采砂船停止了采砂行为。鉴于该危害行为并未根除,为确保涉桥违法采砂行为整治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顽疾”,大队按照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积极将相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引起该县高度重视,随即向县水利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了督办函,要求认真督促该采砂企业落实隐患销号措施,全力做好企业关闭取缔或迁移等相关工作。通过该大队的努力,杜绝了涉桥违法采砂现象。

法规规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桥梁、码头、渡口、通信电缆、电力、过河管道、隧道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为禁采区。

案件评析

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规定,多孔跨径总长为100m—1000m的公路桥梁为大型公路桥梁。本案中,跨河大桥总长为609m,属于大型公路桥梁,该违法采砂行为位于大桥下游400m处,属于禁采区,危害重重。

一是危害桥梁安全。在公路桥梁附近上、下游进行采砂活动,必定造成河道底部冲刷加剧。如在桥梁上游采砂,砂坑会导致水流形成涡流,局部改变水流方向,影响流速,进而增加桥桩周围的冲刷深度,影响桥梁稳定性;如在桥梁下游采砂,易形成砂坑,上游水流将会夹带河床内泥沙填补,直接后果就是上游河床顶面降低,桥桩基础冲刷线下降,桩身受力区变小,桥体可能发生沉降或坍塌。

二是扰乱管理秩序。河道砂石不仅是重要的建筑材料,更是河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维护河道稳定以及防洪安全。违法采砂属于暴利,容易出现违法采砂者相互勾结,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路政管理秩序。

三是破坏生态环境。违法采砂会影响河势稳定,导致河道散乱无章,深坑、沙堆相间分布,直接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态平衡。

本案启示

赣州高速路政支队八大队党支部书记廖保清表示,在桥梁禁采区范围内违法采砂会对公路桥梁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会引起桥梁垮塌。为切实保护桥梁安全,路政部门应主动做好:

一是立体巡查。鉴于采砂行为对公路桥梁会构成较大的危害,路政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重要结构物的巡查,积极利用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对桥梁进行实地查看,及时发现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二是扩大宣传。路政部门要积极走访桥梁周边村庄、企业,宣传公路桥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和采砂企业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人人保护公路桥梁的社会氛围。

三是联合治理。建立路政部门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公路桥梁附近存在违法采砂行为,可将有关信息告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部门报送情况,多途径形成执法合力,有效制止涉桥采砂者的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赖中山 万雨)

2019年第11期 审核:方涛

[版权声明]交通人在线致力于为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拓宽网络宣传渠道,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力。本站转载文章已注明来源,未注明来源的文章为网友投稿。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他网站不得私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将本文分享到:
更多有关 江西 的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3 交通人在线(WWW.JTRZX.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