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01来源:内蒙古交通厅点击:打印
近日,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要求各单位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即时的“双公示”数据信息推送至“鄂尔多斯市信用网”网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业力量,给予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和考核依据,路政支队将按照“双公示”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考核评估,每月在路政支队通报“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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