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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拆除维护路权

发布时间:2016-12-21来源:青海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12月11日,湟中高速路政大队巡逻发现西塔二级公路K2+800m(左幅)处利用公路护坡设置钢架楼梯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多次调查走访,确定该违法钢架楼梯所有权单位是湟中县林业局。大队依法给湟中县林业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钢架楼梯,恢复公路护坡原状。12月15日,巡查发现湟中县林业局未能自行拆除该违法钢架楼梯,大队执法人员再次给湟中县林业局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希望其尽快拆除该钢架楼梯,但湟中县林业局仍置之不理。

12月19日,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湟中县林业局违法设置的钢架楼梯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保障了公路护坡的安全性能,依法维护了公路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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