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路政支队纪委“十二个严禁”重申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8-02-12来源:青海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省厅16条要求成果,按总队纪委要求,海东路政支队纪委于近日发出通知,重申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支队党委、纪委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落实;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体党员要主动适应十九大后的新常态,认真学习新时代下的新要求,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通知强调,支队两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从小事着手,从细处着眼,节假期间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严禁下级以拜年为名向上级送礼、宴请等;严禁用财政资金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娱乐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各类休闲娱乐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组织活动。
通知要求,支队纪委要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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