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阳光路政服务救援交通事故车主
发布时间:2018-04-19来源:青海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4月15日17时格尔木路政大队接到电话报案:京拉公路(诺木洪至大格勒路段)G109K2616+320米处有两辆车号分别为新AB****货车、宁E*****货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大队执法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对事故现场前后50米范围摆放锥形筒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以确保过往行车安全。交通事故造成京拉公路(诺木洪至大格勒路段)G109K2616+320公里处全辐短暂封闭。此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面被柴油污染宽4米、长47米;路缘石移位长100米。
由于新AB****肇事车辆在新疆三家保险公司分别为车头、车体、货物投入近百万元的保额,在此次事故中受损严重。在等待保险公司进入勘验现场的过程中,格尔木路政大队将方便面和矿泉水等食品送给车主,并致力维持肇事路段安全通行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积极协调肇事货车保险的三家理赔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理赔鉴定工作并主动联系格尔木市修理厂协调派货车、吊车、拖车前往事故现场处理肇事车辆。16日11时,该路段半辐公路通车。于17日21时完成对事故货车的分货。17日21时40分完成对肇事车辆的吊装和拖运,道路双向通车,公路恢复安全畅通状态。路产损失正在办理中。
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格尔木大队路政执法人员连续坚守3个日夜,克服线长、人少、早晚温差大等诸多实际困难,坚持以人为本的阳光路政服务理念,充分体现了大队路政员吃苦耐劳,急人所急的优良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极大地保护了当事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所辖公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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