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路政支队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巡察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22来源:青海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5月21日上午,湟源路政支队党委组织召开了支队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巡察动员会。支队党委成员、所属各队站党政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传达了总队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提出要坚决按照省厅人事处处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军、巡察组长蔡昌荣同志对此次巡察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总队党委书记贺永宁的三点表态发言和鲁旦主总队长提出的“四个到位”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省厅2017年4月出台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巡察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党委(组)巡察工作。支队党委坚决贯彻省厅巡察工作《办法》,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巡察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并对此次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要做好巡察工作是省厅巡察组、总队和支队党委共同的政治任务。巡察组将紧紧依靠总队、支队党委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支队党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对组织、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三是要全力配合共同完成此次巡察工作任务。支队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巡察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
会上,支队纪委安排部署了巡察期间的监督执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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