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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路政中队成功跨省追赔一起路产积案

发布时间:2017-07-11作者:隋媛来源:陕西省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为保护国家公路路产不受侵害,石泉路政中队积极开展路产积案追赔工作。近日,该中队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成功处置一起历时1年半的积案,追回公路路产损失8000元。

2015年10月4日,被告吴某驾驶小型汽车途径十天高速白泉段K245+450m十堰方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失。为了挽回国家财产,石泉路政中队与路政大队、分公司法律顾问积极联系沟通、分析案情,安排专人负责该案件调查及主张侵权责任,基于赔偿义务人怠于履行赔偿义务,于2016年5月,将驾驶人依法起诉至汉阴县人民法院。

针对此案件,石泉路政中队协同汉阴法院两次到湖北咸宁走访当事人,并多次召开会议,集体讨论该路产损失案件追赔中需要考虑到的细节问题,集思广益,同时深入研究探讨《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条款,为路产案件的追赔奠定了有利的法律基础,推进了路产案件的办理进程。

通过多次沟通努力,该案件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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