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路政执法支队举办第四期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8-11-16作者:贾敏来源:陕西省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11月16日,宝鸡支队按计划组织了2018年第四期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支队邀请陕西华维律师事务所辛宁叶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专题辅导,支队领导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辛宁叶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及学习体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法背景为开端,从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及范围,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被调查人的权力保护,对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及阐释,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重点内容。
学习结束后,支队领导强调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路政执法工作实际,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要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强化自我监督。切实加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始终做到遵法守法,确保支队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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