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路政中队成功破获一起路产损失逃逸案
发布时间:2019-04-09作者:吕梁 邓岩来源:陕西省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恪尽职守 有案必究。4月1日早6时40分,凤翔路政中队魏季林、崔恒亮在巡查时发现,所辖宝平高速K96+400M平凉方向处,多块波形护栏板、立柱、连接件严重受损,路产损失较大,但现场未发现事故车辆,判定这为一起路产肇事逃逸案件。巡查班长立即将案件情况向中队队长和所值班领导进行汇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取证。勘验过程中发现,肇事现场车辆残留三块碎片和钢板护栏上的摩擦痕迹均为红色,从被撞的钢板护栏数量和损坏程度可以判断该车为五轴以上货车。通过以上分析,初步确定该车为红色重型半挂车且车辆左侧有损伤。
路网追踪 层层排查。凤翔路政中队立即兵分三路,按照肇事车辆的行驶方向,一组赶往陇县管理所监控室。一组前往凤翔所监控室,调阅了3月31日傍晚起收费站出口与重点路段的全部视屏,通过视频追查可疑车辆。一组走访汽车修理厂、排查货运停车场等地,寻找肇事车辆,但是均未找见。全体队员并未放弃,继续倒查录像照片,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七个多小时的查询比对,排查1043张照片,巡查人员在凤翔监控室发现事发当天凌晨2时58分,一辆左前方轻微的损伤的红色六轴半挂由南寨站驶离高速。通过与车辆入口图片和现场遗留物证分析对比,基本锁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联合出击 护路维权。4月1日下午,路政人员在高速交警的配合下,经公安信息网查询调取了车辆信息及车主信息,与肇事司机取得了联系,得知该车现在正在灞桥服务区。中队长带领执法人员在高速交警的配合下,立即携带法律文书,驱车往返近600公里在灞桥服务区找到肇事司机吴某。中队人员对其说明案件情况,当事人却闪烁其词逃避路政人员的询问。对此,路政人员告诉吴某逃逸路产案件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对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地对损坏的路产进行了赔偿。
至此,自发现事故现场到案件侦破,路政中队经过连续工作14个小时,为国家挽回了近万元的路产损失, 维护了高速公路路产路权,有效地打击了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凤翔路政中队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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