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系统“路政宣传月”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9-06-17作者:毋岚来源:陕西省路政执法总队点击:打印
活动中,全系统各单位围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全国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多措并举,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宣传活动。
一是设置集中宣传点,做好现场宣传。各单位因地制宜,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以及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和路政巡查车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开展24小时滚动宣传,营造了“路政宣传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实现了全路域宣传。
二是广泛利用宣传标牌,做好标语宣传。各单位在社区、乡镇、物流企业、高速收费站、服务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等人流车流密集地区设置集中宣传点、咨询服务台,摆放活动式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和司乘人员发放宣传单、倡议信、便民服务卡及印有法律法规的笔记本、扇子、手提袋、围裙、纸杯等宣传物品,并通过问答式互动进行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真正做到了法制宣传面对面,政策讲解一对一。
三是走村入户进校园,做好动态宣传。各基层单位深入高速公路沿线积极开展“三走进”宣传,以宣传增进沟通交流,以服务促进宣传实效,路政人员精心选择涉路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真人真事谈经验教训、明法律道理,通过聊工作、搞宣传等方式不断拉近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之间的距离,做到多层面、全覆盖宣传。
四是坚持联勤联动,做好联合宣传。各路政执法支队积极联合运营分公司、高速交警等部门通过设置联合宣传阵地、宣传展台,开展联合宣传,个别路政中队还积极开展跨省宣传,探索建立联合宣传机制,持续巩固宣传成果。
五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网站,做好网络宣传。各单位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全系统“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解答群众咨询,回复群众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社会关注度。
六是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提升路政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各基层单位把宣传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路域环境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推动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有效打击了侵犯路产路权行为,进一步提升了路政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据统计,“路政宣传月”期间,全系统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755条,设立宣传展板838块,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411篇(次),在各类网站发表报道328篇(次)。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公路、爱护公路以及支持路政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路政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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