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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集中宣贯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8-09-07作者:曾丽萍 钱子文来源:云南省交通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准确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根据省人大及省交通运输厅的安排部署,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决定自9月1日起,以“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新路政条例,切实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推动云南公路路政管理事业新发展”为主题,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宣贯工作。

为抓实抓好集中宣贯工作,省路政总队成立了以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林为组长的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宣贯工作方案。要求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各公路路政支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立足实际,抓实做好阵地宣传;坚持互联网思维,认真开展新媒体宣传;坚持自我完善,强化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坚持服务为先,深化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同时,全面履行新公路路政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维护我省良好的公路交通运输秩序作出新作为。

此次集中宣贯,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配合省人大、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二是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对社会公众、政府部门的宣彻工作;三是组织力量对《条例》编写条文释义、进行政策法规解读;四是举办宣贯培训班等。

通过对《条例》的集中宣贯,对外增进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增强涉路管理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动,提升社会各界对新法规的认知度和支持理解,提升社会公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的路政执法氛围;对内使各级路政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新条例规定和管理权限、路政执法规范和管理服务新要求,依法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和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路政部门的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我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质交通运输服务的需求,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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