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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乌兰花通行费所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4-19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住建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22家单位决定,命名全国1759个青年集体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乌兰花通行费所荣获该称号。

近年来,总队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建设“四个交通”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大局,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积极适应发展要求,探索文明创建新途径,把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了“德润草原文明之行”主题实践和行业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广泛开展“学树创”、文明创建、志愿服务、道德讲堂、选树典型、岗位建功、捐资助学、帮扶共建、善行义举榜、文明餐桌、美化环境等系列有声有色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有力促进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提升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路政执法监察系统共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8个,盟市级49个,旗县级40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5个,盟市级8个,旗县级22个;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3个。其中,兴安支队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称号4个,盟市级8个,旗县级1个;阿拉善支队塔尔岭通行费所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呼和浩特支队大青山通行费所荣获交通运输部“全国文明示范窗口”称号。此外,呼伦贝尔支队吴霞、通辽支队刘洪伟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些个典型充分发挥了示范和传播正能量的引领作用。

下一步,总队党委将团结带领全区路政执法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交通运输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持之以恒的毅力,久久为功的韧劲儿,以忠诚、干净、务实、担当、苦干、实干的饱满热情和强大动力,以创新创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打造行业品牌文化为抓手,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向上发展,奋力为我区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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