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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路政总队会同省交警总队部署高等级公路出口联动治超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3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省高速公路路面治超工作。近日,省路政总队会同省交警总队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级公路出口治超联动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出口治理工作提出工作意见。

意见认为,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治超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特别是下发《关于建立“路警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后,路警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深化,科技治超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规范化治超站点创建工作蓬勃开展,全省路面治理超限率控制在3%以内。但是,随着我省高等级公路不断拓展运行,部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然存在规避国省干线治超检测而驶入高等级公路的现象,增加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指出,治超工作关系保护国家财产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关系稳定地方经济和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治超工作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监管相结合,以路面治理强化源头治理,以治理高压态势督促企业规范运输行为,切实打好攻坚战。

意见强调,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按照“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属地管理、依法严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联勤联动机制,规范联合治理行为,通过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依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强化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监管工作,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一是以联合执法为抓手,大力净化公路交通安全环境。各级公安交通和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动联勤机制,联合制定本地区高等级公路出口治超方案,重点整治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限值,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二是以利用高等级公路出口收费站货车称重数据为依据,全面保持公路治理高压态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挥引导收费站出口车辆到安全地点实施例行检查,并依据路政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路政管理机构对收费站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引导至当地治超办设置的卸货场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三是以专项整治政策为导向,区别对待部分特殊车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四是以不定期联合治理为重点,有效打击违法行为。交通路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所辖路段管控情况,商定每周安排不少于2次不定时的联合整治行动。

意见要求,公安交警支队和路政执法支队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高速公路联动治超的事项、方法、步骤、措施,通报和交流执法工作情况,统筹做好治理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处理联动治超中的争议,研究解决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公安交警与路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选派相对固定、熟悉业务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并提供车辆、技术等必要的执法保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治超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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