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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路局全面规范联合治超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08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省公路管理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意见》中确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流动检测,并会同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商定,合理规划设置超限检测点位置。三要严格执行违法超限车辆信息抄告制度,收集整理超限超载车辆的相关信息材料,建立健全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档案。四要严格按“八项制度”和“十不准”纪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五要科学合理测算治超工作执法经费,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加快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六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春融期“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七要通过制度化的明查暗访和检查,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基层单位开展治超工作。

省公路部门将对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断深入开展治超联合执法工作,使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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