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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厅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7-11-09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9月26日上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公路治超执法的“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

会议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公路、运政部门要使一线治超执法人员准确掌握“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理念,根据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稳步推进的实施方案,坚持路警联合执法,主动参与配合,确保联合执法依秩推进,形成整体合力。要把握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着力解决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环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切实增强规范治超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有效提高治超工作和服务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求一线治超执法人员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集中查处并通报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例及违法责任人。同时,将依托12328、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和省治超办办公电话,统一受理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会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姝为指出,对照“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内容,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要坚持路警联合执法,公路超限检测站要实行公安交警派驻,由公安交警负责指挥引导车辆接受检查,事后实施处罚、记分,公路路政人员负责称重、卸货的联动执勤模式;坚持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的原则,即查处超限超载案件,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罚款扣分后,公路管理机构不再罚款;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重点在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环节开展执法工作,对货车的路检路查,应由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她强调,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按照“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进一步强化一线治超执法队伍的纪律意识。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9月8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4个月,将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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