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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与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普通公路路警联合治超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3-28来源:湖北交通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自7月29日普通公路路政与运政联合治超框架协议签署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部门间联合治超工作,省公路局积极协调省公安交管局,就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路面治理、源头治理、信息抄告、定期会议等问题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2015年12月28日,省公路局、公安交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公路路警联合治超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省路警协作联合治超迈出实质性步伐。

《意见》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公路法律法规和国家九部委、省政府有关建立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机制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建立公路路政与公安交警“共享信息、同步行动、密切协作、长效治理”的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努力将非法超限运输率控制在5%以下,坚决遏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意见》指出,要加大路面治理力度,各级公路路政部门应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依托治超站点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及其企业,依法打击以暴力方式阻碍执法、故意阻塞交通等严重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运行运营秩序;要强化车辆源头治理,公安交管部门应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定期检验关,对检验、查验中发现车辆存在加高货箱挡板、货箱加长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责令整改到位;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明确信息互通方式与渠道,建立和完善违法车辆信息抄告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要建立联合治超定期会议制度。各级公路路政部门与公安交警应成立联合治超组织机构,每年召开一次联合治超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要研究探索科技治超新模式,共同研究探索路警一体常态化治超机制和路警超限治理信息交换系统、违法信息发布平台、路面监控系统互联互通等科技治超新模式,不断巩固提高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效率和成果。

《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认清建立实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调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路警联合治超的工作措施,加强相应的工作保障,确保路警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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