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整治桥下空间违法行为 攸县东路产大队“出奇招”
发布时间:2020-08-28作者:邓伊娜来源:湖南高速公路网点击:打印
桥下空间一直是安全治理的难点重点,很容易就成为私搭乱建、脏乱差的聚集地,极易造成安全隐患。近日,株洲分公司攸县东路产大队以2020年“迎国评”为契机,加大辖区内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进行专项整治,保障了辖区高速公路安全。
G0422武深高速醴茶段的桥梁由于桥下空间面积大,且靠近村民居住区、工厂等,容易被侵占,有的堆积废旧家具,违停车辆,有的放养家畜,有的搭建简易棚,有的成为垃圾分拣处。
▲G0422武深高速醴茶段K378+100M铁河大桥违停车辆
攸县东路产大队在日常排查中发现K378+950M铁河大桥桥下有构筑物,立即通过走访沿线周边群众,并找到了当事人易理龙联系方式,打电话告知其违法行为,约其到铁河大桥下面谈拆除构筑物等相关事宜,经过一番普法、沟通后,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表态马上拆。
▲攸县东路产大队队员正在与当事人签收桥涵限期自行清理通知书
为有效保护株洲高速辖区桥梁的安全完好,推进武深高速公路桥下两侧环境卫生整治,攸县东路产大队还联合钟佳桥养护所开展清理桥下空间堆积物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所有桥梁涵洞过道进行调查登记,一一比对督办图片,逐点定位目标,并对堆放在桥下空间范围内的柴草、木板、搭建物等依法进行清理和拆除,且详细制定整治方案,认真落实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对坚决做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路产队员向周边群众了解当事人相关情况
私自占用高速公路桥梁下空间,属于违法行为。据《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三十米。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除公路养护、防护需要以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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