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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分公司助力市政府 重拳出击整治路域环境

发布时间:2020-10-26作者:王爱裙来源:湖南高速公路网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老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您这广告牌属于违法建筑,必须尽快拆除。”

“我是看别人建了我才建的,也不知道不允许。”

……

长沙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长沙高速路政正在对违法广告牌责任人进行宣传教育,劝告其拆除。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自10月14日开始,由长沙市政府牵头,长沙分公司各路政大队积极配合,成立行动小组,在长沙分公司辖区11个路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速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以全面清理整顿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桥下空间构筑物(堆积物)为主,彻底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许可设置的公路标志(包括广告牌)及其他设施(包括未经许可埋设的管线、杆线、电缆等)。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前,分公司路产行动小组对辖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桥下空间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非公路标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强化整改责任,大队成员88次深入到公路沿线乡镇、村组、企业和学校,广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1517份,为地方政府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行动过程中,行动小组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强大舆论攻势;通过政策宣传,相当一部分违法经营者表示愿意配合政府整改,有的表示自行整改;为政府集中整治行动的推进扫清了障碍。大大提高了集中整治行为的效率和进度。

目前,长沙分公司辖区高速公路违建整治工作快速推进,如火如荼。据统计,截止10月23日止,专项整治行动共拆除违法广告、建筑等22处,其中4处立柱广告牌,1处钢结构小广告牌,4处地面建筑物,7处桥下空间构筑物,3处临时构建物,3处违法建筑。共清理桥下垃圾、废弃物品堆放厂等4处,努力实现路域环境“八个无”标准,清零存量、遏制增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路域环境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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