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30来源:点击:打印
17.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完善司法机关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和事故查处整改督办、评估制度。完善和落实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制度,对影响重大的典型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坚持“一案双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深入分析技术、管理原因。所有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全文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及时研究提出修改建议。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8.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风险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要制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化、图形化、电子化管理。
19.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在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中,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签订区域联防联控协议。构建与国家信息共享的自治区、市(州、市)、县(市、区)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实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
20.强化企业安全预防措施。企业要建设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逐一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员和措施,制定完善操作规程。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依法依规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持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制定自治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1.建立完善隐患治理监督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不及时排查隐患或者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查封扣押、代为治理和停止供电、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2.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城市运行安全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和日常防范。建立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城市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城区内安全风险点,评估危险源状况,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智慧城市”远程安全监控、建筑消防设施物联网监测平台建设,强化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饮用水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更新改造老旧管网及电梯。在城市新区、各类开发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推广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进“数字化工地”建设。推动重点城市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提升电梯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严把审批关。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强化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防灾、抗灾合力,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版权声明]交通人在线致力于为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拓宽网络宣传渠道,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力。本站转载文章已注明来源,未注明来源的文章为网友投稿。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他网站不得私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今日推荐
- [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
- [地方法规] 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
- [地方法规]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 [地方法规]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 [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
- [地方法规]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地方法规]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