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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公职律师作用亟需重视

发布时间:2023-07-26作者:贺小龙来源: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一、公职律师由来
  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属于本机关、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在各级行政部门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2002年司法部正式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公职律师达到4730人。随着公职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我国形成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军队律师优势互补的格局,满足了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层次需求。
  二、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每年都开展。但是乱罚款、滥收费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随意性执法问题,选择性执法问题,“一刀切”执法问题,过度执法问题,对待群众“冷横硬推”问题,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问题,暴力执法问题,徇私枉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执法作风不扎实,纪律松散等并没有得到根治,有些地方甚至是积重难返,整治不到核心区域。
  目前,由交通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上访、缠访,驾驶员喝农药等以死抗罚现象仍层出不穷,引起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鉴于货运行业车多货少,低利润运行已多年,2022年疫情结束后,国家整体经济形势下行,货运行业无回暖迹象,货车司机们都在苦苦支撑,一个货车司机背后就是一个家庭,千千万万的家庭靠货运的微薄利润在维持。交通行政执法将板子力度打在哪里,涉及到千千万万家庭的生存空间。交通行政执法不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如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公职律师作用亟需重视。
  三、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公职律师团队建立
  
公职律师是属于本机关、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其条件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应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都不足15%。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未及时重视和鼓励拥有法律本科学历的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今天拥有律师资格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为各级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稀缺。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公职律师团队建立尚需一定的时日。
  四、公职律师团队工作的开展
    有条件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尽快组成本单位公职律师团队。为确保公职律师团队工作的开展,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编制本单位《公职律师工作规则》,保障公职律师有效参与行政决策论证,为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和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
  二是多途径提升公职律师能力水平。通过分类分级开展政策理论培训和实务技能培训。要结合《行政处罚法》和法治审核业务两大主题,邀请单位法律顾问,为公职律师开展线下学习活动;组织公职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交流,就具体案件进行研判分析,有效提升公职律师“实战”能力;组织公职律师观摩行政诉讼案件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提升公职律师办案工作水平;  
  三是公职律师服务覆盖到基层执法大队。公职律师要指导执法大队办理案件的程序合法,在调查取证、询问笔录、执法文书方面进行严格监督。规范执法大队的证据材料的保存工作。并对基础执法队员执法时的法言法语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执法大队的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
  预计至2025年,交通行政执法领域公职律师团队服务工作将全面发挥作用,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将突出问题将从内部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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