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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捞大桥桥下空间管理问题汇报

发布时间:2022-08-27作者:贺小龙来源: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一、那捞大桥基本情况
  G69银百高速乐百段K2068处那捞大桥为分离式高架桥,长约187米,直接那现隧道。大桥与一条三级公路相交,桥底有一条小河流过,河面宽约20米,沿河有村间水泥小路一条。桥下空间地形地貌比较复杂。
桥东侧有一片村屯住宅区,村民进出都要走桥底的水泥小路。高速公路开通后,村民纷纷占用桥下空间用地种菜、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坚持对村民开展宣传教育普法等工作和高速养护部门持续开展整治清理工作,桥下空间管理逐步为有序可控状态。
最近的一次大型整治行动为今年4月15日,当时出动各部门人员合计16人,其中有交通执法人员6名,高速交警3名;出动车辆6部、夹机1台,经过一个上午的时间共清理了木材约8立方,拆除违章建筑2处约10平方米,整治还原了桥下空间300平方米。随后又在桥下宣传喷绘及沿线村民都进行过宣传教育,亦取得一定成果。经此整治后,各村民基本不再回头私自占用桥下空间。然该处全某一家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桥下空间管理带来隐患难以消除。

  二、全某家基本情况
  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村那现屯全某,其住宅为距那捞大桥东侧滴水线最近一户,宅大门正对桥下空间,全某夫妻及两个老人、两个小孩共6人在此居住(唯一住房)。该户非扶贫对象,家中也无优抚对象。高速公路建设时,全某因其住宅因未被列入拆迁对象,心怀不满。多次向政府等相关部门以高速桥梁施工时,其房屋受损为由上访投诉,要求赔偿,但至今均为未获得赔偿。高速公路开通后,全某多次故意占用桥下空间修建猪圈、鸡窝、搭棚、堆放木材等。后经村委及派出所民警协助调解下,全某最后都同意了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三、全某一家在桥下搭棚居住被举报
  本月,全某以其住宅因老旧又易涝进水为由,全某自行将住宅拆除并整平了地基,欲在原址重新修建住宅。为方便施工管理和节省租房费用,全某一家6人自行在那劳大桥桥下搭建临时棚屋居住。其中一处棚屋紧靠桥墩搭建,另有部分木材堆放在桥墩旁。全某的行为给公路桥梁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7月15日下午,在此三级公路路过的群众将此处桥下有搭建棚屋情况举报到有关部门。

  四、现处置具体情况
  第三大队于15日18时42分接报,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了解基本情况后对全某的违章行为进行讲解及劝离,但全某情绪异常激动拒绝搬离。因涉及民生问题,第三大队组织百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凌云公司、镇洪村村委及驻村第一书记张某等商讨解决方案,镇洪村村委及驻村第一书记张某愿配合我方进行劝阻。9时许一行人到全某住处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协助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桥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众人的宣传劝说教导下,全某表示经济困难,难以承担租房居住费用,但同意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整改工作,自行将桥墩旁堆放搭建的物品全部搬离,消除安全隐患。
  16日上午10时,第三大队当班人员与高速运营凌云公司养护及养护工人一行人再次来到现场,协助全某一家将桥墩旁的堆放搭建的物品全部移到安全的位置存放,并重新将桥墩设置铁丝网进行安全围挡。至12时30分,涉及桥梁安全的乱堆乱建整改完毕。
  五、继续加强桥下空间管理、保护桥梁安全
  因全某重建住宅需一定时日才能,施工期间不能有效保证桥下空间干净卫生整洁。但目前桥墩都已设置铁丝网进行隔离围挡保护,现有的安全隐患已消除。第三大队继续跟进,继续加强桥下空间管理,保护桥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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